关于查处假冒授权的公告函
(201601号)
尊敬的全国各投资人:
2016年春节后,我司接到多起投诉,全国各地均有假冒我司品牌店或代理商违法授权的事件,现我司正处于取证调查阶段,一经核实,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。
敬告尊敬的全国各投资人,请勿轻信他人谣言,避免损失。重庆猪圈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作为“猪圈”“天锅香”“御猪”“猪圜”“猪之歌”注册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。目前,我司仅用“猪圈”及“天锅香”商标名称开设加盟店,没有使用其它品牌开设火锅店,也没有与任何个人、团体、公司合作或联营其它品牌。全国行政区域范围内开设加盟店只能通过重庆总部授权,合肥“猪圈火锅店”作为安徽省合法的代理商可在安徽省境内开设加盟店,截止本公告函发布之日并无其他任何个人或团体、公司取得我司代理权,无权代表我司向其他任何个人或团体、公司进行授权开设我司品牌加盟店。
望某些别有用心或企图的个人、团体、公司谨慎对待本公告,不要以身试法;对正在侵权的个人、团体、公司,望能及时改正侵权的行为,以合法的行为进行经营活动。
鉴于此,我司再次向全国各投资人作出郑重声明:“合肥加盟商作为安徽省合法代理商有权在其境内开设加盟店,中国行政区域内(除安徽省)仅能通过重庆总部授权,其他个人、团体、公司无权代表我司授权,假冒我司授权,一经核实,我司将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,由此对我司造成的名誉、经济损失将向侵权人提起诉讼并索赔!”
特此函告
重庆猪圈饮食文化有限公司
2016/3/1